“你不怕吗?”我问他。
“怕啊。”他说,“怎么不怕?”
“怕什么?”
“去不去?!”他朝着我大吼,记忆中的米砾就这样,只有把他逼急了他才能有这么点芝麻大的勇气。而我已经灵活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。这里秋天的夜虽然没有北京寒泠,却也透着丝丝的凉意,我一只手挽着我的大包,一只手毫不客气又若无其事地环抱着米砾的腰,把头不客气地放在他的后背上。这个傻孩子,他好像挺直了背,有点紧张。高三的苦读好像让他变得更瘦弱和迟钝,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,他给我的那一个吻,在校园的假山后,他傻头傻脑脸红脖子粗的愣样子。这个孩子,他是爱过我的。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,压根就不懂得什么是爱情。当然现在的我,也完全不懂。不过其实我并不相信爱情,即使爱情真的存在,它有那么实在吗?有名车实在吗?有别墅实在吗?有自己爱自己这么实在吗?如果它不实在,那那些傻X们追求到底,到底又追求个啥呢?所以,所谓的路理王子也好,什么阿布米砾也好,都不过是一场场我路过的戏,导演它的是虚荣。
我是一个虚荣的人,这是我致命的弱点。我非常明白,但我改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