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是王伟魔性大发的一年,狡兔三窟,他的多处住房为他的犯罪提供了便利,他出众的外表像诱饵,把一个个女人钓到了家中。这一年,他用同样的手段害死了11个女人。他实施的杀人犯罪中,有的是先将被害人奸淫后掐死,有的是将被害人捆绑起来,进行殴打后掐死,然后将尸体肢解焚烧。郑喜春直接参与了杀人犯罪,在犯罪中帮助王伟捂被害人的头部,摁压被害人的肢体及分尸、运尸,直接参与杀人犯罪多人多起,抢被害人携带的现金、金银首饰、BP机、大哥大、衣物等大量物品。
1997年5月6日,王伟又把一个叫付杰的女人骗到西郊路的家中,付杰当时38岁,在长春市某单位工作。王伟一进门就对妻子介绍说:"这是我以前的同事付杰。"
其实付杰从来没有和王伟共过事,他们是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跳舞时认识的,王伟长得帅,舞姿又很优美,很快就迷住了付杰。王伟得知付杰喜欢集邮,就谎称自己家有好多好邮票,想和付杰交换邮票。单纯的付杰轻信了王伟这只色狼的话,抱着一本集邮册就来到王伟家。她坐在床边刚想看王伟的珍稀邮票,王伟却让她把衣服脱得溜光,拼命地殴打她、虐待她。最后,又用同样的方法害死了她。
郑喜春问丈夫:"你为什么要把她杀死?"
王伟说:"她的邮票值钱着呢!"
她每天晚上都梦见冤魂在枕边哭泣
王伟每害死一个女人,都把她们的衣服扒光,首饰截留,尸体肢解后装在纸箱里,再搬到和平大路住处的地炉里焚烧,最后把她们的心肝掏出来用尖椒炒着吃。
有一天王伟招了几个人在家里打麻将,打到半夜大伙儿饿了,想踅摸点吃的,王伟从冰箱里拿出"酱猪肝"招待客人,客人们吃后纳闷地问:"你们家这肝是咋卤的,咋这么好吃呢?"
王伟得意地笑着说:"我在饭店学的手艺,我卤的猪肝是祖传绝技。"
王伟家的床底下堆满了被害女人的高跟鞋,王伟把这些女人的耳环、项链、手链、戒指装在烟盒里,与她们的BP机、大哥大一道藏在厨房壁柜的夹层里。她们临死前的惨叫深深地刺激了郑喜春,她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这些冤鬼在她的枕边哭泣。她的精神彻底崩溃了,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,服了一瓶安眠药自杀,被丈夫送到医院救了过来。后来,她又拿了根绳子在家里的厕所里上吊,又被丈夫救了过来。她的心里非常矛盾,告发丈夫吧,自己和娘家人就有可能被他杀害;不告发丈夫吧,就会有更多的无辜女人惨死在丈夫的魔爪下。每次丈夫作案时她之所以积极配合他,就是觉得丈夫杀人杀红了眼,而杀红了眼的人是没有理智的。这时候你不去配合他,就有可能被他杀害。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,她终于良心发现,主动到公安机关报了案。因为她报案时神情恍惚目光呆滞一身酒气,加上王伟又说她精神不正常,有些警察就相信了王伟的假话,以为他们是两口子打架说狠话。
郑喜春的娘家人是有正义感的,多亏了他们积极报案,才斩断了王伟的魔爪,使其他女人幸免于难。
1997年6月18日,王伟和郑喜春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,王伟作案17起,抢劫作案15起,强奸1起;郑喜春参与杀人作案4起,抢劫作案3起。王伟目无国法,杀人、抢劫、强奸作案多起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同时又系累犯,其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。
1997年9月23日,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伟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抢劫罪判处王伟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数罪并罚,决定立即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郑喜春的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、第一百五十条二款,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喜春死缓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以抢劫罪判处郑喜春死缓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决定执行死缓。
1997年10月27日,郑喜春走进了吉林省女子监狱。女囚们的消息可灵了,她们听说来了个吃人心肝的女人都特别害怕她,女囚们睡的是通铺,睡觉时谁也不肯挨着她,就连饭碗都不肯和她放在同一个碗架橱。女囚们心里也有一杆秤,在监狱里,经济犯的日子比较好过,犯人们特别憎恨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狂,更看不起卖淫女。郑喜春的皮肤白嫩白嫩,女囚们总觉得这是吃人肉的结果。她们一看到郑喜春的饭碗就想到了"尖椒炒人肝",谁还敢把饭碗和她放在一起呢?
历剑像一位手执利剑的女神
看到女囚们躲着自己,郑喜春也不跟任何人说话。她表情木讷,像一个木头人呆坐在囚室里。
一位女警官走了过来,她穿着一身橄榄绿的警服,佩戴着一个臂章。臂章上相互交叉着一柄利剑和一把钥匙。利剑代表着国家的意志、法律的尊严;钥匙代表着改造犯人要动之以情,一把钥匙开一把锁,以情感开启犯人的心扉,促使犯人走上新生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