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读网_网络小说免费在线阅读->书库首页->红学最新破谜解读:红楼梦索隐
上一页 | 返回书目 | 下一页 | 加入书签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

第一部分 第5节:自序(3)
    自从被人指认为"索隐派"以后,我就像个怀揣私货闯关的江湖黑道,一路寻思,该在何处投宿落脚,驿站官员或者野店老板娘若是盘问,我该如何答对:说"私货无多,仅三百页,还请宽容"吗?说"虽曰私货,其实无碍国计民生"吗?说"如今官府不禁,吞舟是漏,决不至于连累宝店"吗?不行,不行,太掉价了,太窝囊了。于是朋友间商量来商量去,最后一致认为:既然以往就因为对"索隐"有所忽略,才导致了现今"红学"研究出现"淹回水而凝滞"的局面,既然"红学"研究离了"索隐"就不能与曹雪芹会心,何不干脆明火执仗,大衅旗鼓?于是就有了这么个书名:红楼梦索隐。

    (二)

    传世的脂评本《石头记》止于八十回,是一部并不完整的小说。不完整的原因,据脂砚斋说,是八十回后的数十篇稿子"迷失"了。而笔者猜测,或许还有另外两种可能:一、这本书原可以按照计划写完,而曹雪芹基于某种考虑终止了写作;二、这本书已经按原定计划大致完成,而基于相同的考虑,雪芹将后面的稿子藏匿了,或者干脆销毁了。

    人们想知道八十回以后的情节,于是就有了五花八门的"续红楼"出现(其中就有高鹗的续书);"续红楼"并不能够满足人们对真相的好奇心,于是就有了《红楼梦》研究的"探佚学"。"探佚"要求根据前八十回的情节,以及脂砚斋的提示,寻绎出八十回后的大致走势和尽可能多的情节。

    《红楼梦》是一部自叙传体小说,这一观点先由胡适先生提出,并为周汝昌先生极力主张而为之证明,周先生著《红楼梦新证》,目的之一就是证实"自叙传"的观点。应当说,周先生的这个目的大致达到了,"自叙传"的说法是正确的,虽然证明过程尚有不能尽如人意之处(笔者觉得周先生的证明在《红楼梦》层面上似乎出了点差错),却是大体可以说得圆了。

    但是从自身、自家取材的小说不在少数,"自叙传"体并不是《红楼梦》魅力之真正所在,并不是《红楼梦》所独创。《红楼梦》真正与众不同之处,真正为其他小说所不能比拟的优势,在于它是以一本书却写了两本书的内容:一本是"大旨言情"十分精彩的感人故事,就是这本存世仅止八十回的脂评《石头记》;另一本则是在"大旨言情"的幕后隐藏着的更为精彩而且惊心动魄的真人真事,可以说是《石头记》的"隐文本"。为了叙述的方便,笔者权且把相对于"隐文本"的"大旨言情"的《石头记》称之为"显文本"。

    《红楼梦》有显文、隐文两本,这是可以从曹雪芹、脂砚斋的话得以证实的。甲戌本《红楼梦·凡例》说:"此书开卷第一回也,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,故将真事隐去,而撰此《石头记》一书也。""今风尘碌碌,一事无成,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,一一细推了去,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……虽我之罪固不能免,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,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……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,以悦人之耳目哉!""用假雨村言敷演出"的"一段故事"就是笔者所谓"显文本",被"隐去"的"真事"("将其真事隐去而撰此《石头记》一书也")就是所谓"隐文本"。第五回"开生面梦演红楼梦",写"宝玉听了此曲,散漫无稽,不见得好处。但其声韵凄婉,竟能消魂醉魄,因此也不察其原委,问其来历,就暂以此释闷而已。"针对这一情节,脂砚斋评曰:"妙!设言世人亦应如此法看此《红楼梦》一书,更不必追究其隐寓。""不察其原委",也不"问其来历","更不必追究其隐寓","如此法看"的"《红楼梦》一书",便是"世人"看的显文本。第八回写宝钗初见宝玉所佩之玉,"口内念道:'莫失莫忘,仙寿恒昌。'念了两遍,乃回头向莺儿笑道……"脂砚斋对此情节有一句眉批道是:"《石头记》立誓一笔不写一家文字。""一笔不写一家文字",必然还有用这同"一笔"写的另外"一家文字",这另外的"一家文字"便是《红楼梦》的隐文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