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确了所谓"以备选择"其实是个谎头,才可能认出曹雪芹围绕宝钗情节所布的如麻疑阵。既然对宝钗情节每处生疑,那么对宝钗悲剧真相的平庸解释就站不住脚了。
再分析宝玉、宝钗的虚假婚姻。
宝玉的爱情固然属于黛玉不假,却也并非对宝钗毫不心动;而且宝玉并不主张男子为女子守节(请看第五十八回末芳官转述藕官的一篇"呆话",独与宝玉之"呆性"吻合,便可知宝玉心思主张),在黛玉既已魂归"离恨天"后,为什么反而一反常态断然不能接受宝钗呢?况且宝玉、宝钗的名义婚姻大概不只是维持了十天半月,他们双方为什么能够持久地守身如玉呢?
相信看过《红楼梦》以及脂评的读者(也包括"红"学家),大多会心存以上疑问的,不过没有勇气公开说道,无非怕落个"小人之心"的评语罢了。笔者原非"大人",倒不怕落个"小人"的月旦,今公开提出质疑,问研"红"诸君子:如果不以情操高尚之类搪塞,这该怎么解释?
其实薛宝钗的悲剧结局,其大致走势,因为有《红楼梦》文本及脂砚斋的事先提示,原无多大悬念(脂砚斋对宝玉、宝钗的婚姻结局作了提示,而对宝钗悲剧之真相非但没有透露任何信息,反而帮助曹雪芹打了不少掩护);悬念就在于笔者上段文字说的那些情节的疑阵,以及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上。
这篇文章试图解决的,正是宝钗悲剧结局的真正原因。
二、判词和《终身误》:扑朔迷离见阴阳
像其他诸钗一样,在第五回里也有薛宝钗的判词和《红楼梦十二支》,与众不同的是,她的判词是与林黛玉合用的:
可叹停机德,堪怜咏絮才。
玉带林中挂,金簪雪里埋。
两人共用一判词者,除了钗、黛再无他人,这很值得深思。这首判词的第一句、第二句的下面,甲戌本有朱字脂批,第一句云"此句薛"-5](第五回),第二句云"此句林",这也很值得注意。如果没有脂砚斋的"注解",恐怕读者很难立即把"停机德"和"咏絮才"分别准确地指向薛、林,因为她们两人都不愧"咏絮才",但是又都与"停机德"并不十分吻合。"停机德"用的是东汉乐羊子之妻断机以劝丈夫不能中断学业的典故,但是无论林黛玉,还是薛宝钗,都没有以妻子身份劝宝玉成就学业或者事业的举动(以亲戚、姊妹身份劝人向上,不能说是"停机德")。同、光时代作《读红楼梦随笔》的佚名氏,就把这两句话都归于林黛玉,说:"'可叹停机德,谁怜咏絮才',则黛玉有德有才,又不必读者口舌争之矣。"有正本则在"咏絮才"下注"此句薛",也错了。这句"咏絮才"固然可以指宝钗,但是也可以指黛玉;而"停机德"就不同了,它是既不能用之于林黛玉,而用于薛宝钗也是有些勉强的。我们觉察到这里有一小点点"勉强"(宝钗与宝玉并无夫妻之实,而且也未必就有劝宝玉举业之事),却也可以接受(她毕竟有宝玉妻子之名份)。曹雪芹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小点点"勉强",但是他毕竟还是选用了这个典故。对于曹雪芹的才华笔力,笔者希望与天下"红迷"、"红痴"约定六字箴言:放弃任何怀疑。因为只有这样,我们才可能有幸窥见曹雪芹惨淡经营之笔的真正用意。基于这个见识,那一小点点的"勉强"之感就会引导我们想到:曹雪芹肯定是在"停机"二字上寄托了某种隐义,而宝钗悲剧的症结就隐藏于此。记住:"停机"二字大有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