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母为宝玉选定的妻子是薛宝琴,但是宝琴于贾家失势之后遂成为敌家陷害打击之目标,而不得不外逃。宝琴原是贾家亲戚,并不是"犯官"眷口,原不必为贾家之灾难承担责任;但是既已定亲,情况就不同了,有敌家之指证,官家就不得不过问。为了保护宝琴(她将来要为贾家承宗祧,第五十三回"宁国府除夕祭宗祠",贾家宗祠必从宝琴眼中看,就是伏笔),也为了减轻贾家罪责(犯官私匿、私放眷口,是罪上加罪),贾家只得力辩:当年老太太为宝玉定下的不是宝琴,而是宝钗。于是由王夫人和薛姨妈姐妹二人导演了一场虚假的婚姻。
这场虚假的婚姻戏剧既已策划完美,演出的任务就落在宝玉、宝钗两人身上。
她们这样做,都是出于迫不得已,都是为了贾家的利益,为了救护宝琴。除此之外,又有各自的具体想法。
薛姨妈可能另有希冀,想借婚事"冲喜",孤注一掷,或许能够治好宝钗的病。笔者所以这样猜测,是想到了傻大姐拣到"绣春囊"的事。那只"绣春囊"是王夫人查检大观园的导火索,使许多无辜女儿背害,但是到底也没有查出果系何人所遗。徐仅叟怀疑是薛宝钗之物,笔者认为虽不能确凿证实,却是很有些道理。不过前人的怀疑是导向宝钗之虚伪,表里不一;笔者倾向认可此说,却是联系到了宝钗之病根——那只"绣春囊"或许就是薛姨妈当作"药方"给宝钗佩带的。能想到这样的"药方",真是到了"病笃乱投医"的地步了,既然"乱投医","冲喜"的想法就不能保其无。
王夫人不可能不考虑宝玉的处境,她与薛姨妈设计这场婚姻,为贾家,为宝琴,姑且不说,只说为宝玉,将来宝钗、宝琴一妻一妾,一虚一实,并不会误了宝玉的婚姻子嗣,而且还可以为宝钗掩护,王夫人的考虑是十分周全的。
宝钗本人则可以借此"婚姻"最终卸去思想包袱,她再不用借口备选才人而躲婚了,一个既已体面嫁人的女子,是不会被人怀疑"石女"了。但是还有漏洞:一个正常女子的行止,会处处留下迹象的,这些,宝钗都没有,宝琴又不能马上到位,该怎么办?于是随宝钗出嫁的,便有一个大丫头麝月。麝月是正常女儿,可以鱼目混珠以掩护宝钗。真是天衣无缝。无怪乎脂砚斋有意逗漏出袭人临去时说的那句撕心摧肺的话:好歹(仔细看这"好歹")留下麝月!
都妥帖了,就剩宝玉了。宝玉此一举,虽是迫不得已,但是一可以使宝琴脱险,贾家减罪,二可以掩护宝钗,并维护薛家的体面,宝玉都是乐意做的。
一个是情愿为天下女儿牺牲的宝玉,一个是身为"女儿"而无情无欲的宝钗,他们的结合奠定了"情榜"上宝玉"情不情"的地位:"情不情"就是将自己之"情"施加于"不情"。脂砚斋透露的"情榜",只有宝玉为"情不情",黛玉为"情情",没有宝钗的信息。以此而推论,宝钗应该是"不情情":她虽是"无情"之身,却是大有深"情",只不过不是男女风情之"情"罢了。
读者大概看烦了形形色色的所谓"探佚"文章了。笔者也有这种感觉。但是笔者又认为,基于文本的合理探佚也不能完全拒绝。笔者以上的"小结",有探佚成分(也可能是"索隐"成分),笔者的目的是:为有意义的探佚寻找一条正确的路。但不知读者愿意接受什么样的"探佚"。